保山,地处云南西部,位于横断山脉滇西纵谷末端,高黎贡山、怒山南延的山系,东西各有澜沧江、怒江天险相卫,地形多样,气候温和,地地肥沃,物产丰富。保山市古称永昌,是著名的“西南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是“西南丝绸之路”在中国境内的最后一段,有着频繁的商贸活动;而在抗战时期,这里又是滇西战役的主战场,著名的“滇缅公路”即由此通过。如果有兴趣于文化考察旅游,可以循着那条蹄窝深深的千年古道去探寻古丝道马帮的足迹;您还可以从那被岁月磨蚀的车辙感受到抗战的惨烈。从秦汉起,这里就居住着哀牢夷诸部族。在这儿你可以领略世世代代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的14个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日暮西山之时,有深山村寨的袅袅炊烟引路,你徐徐迈入哀牢山寨,又能感受到另一番韵致。保山气候温和,兼具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的特点。年平均温度15℃,最冷口平均气温8.2℃。最热日平均气温21℃。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雨充沛,水力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环境优良,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保山具有十分优越而珍贵的旅游资源,其中最独特的,就是利用地热资源开发的“中国生态SPA康乐园”。腾冲拥有“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腾冲地热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和顺侨乡生态村”等顶级旅游品牌。景观:腾冲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保山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